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方向,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提供了路径指引。
“互联网 +” 到 “人工智能 +” 的创新演进
2015 年,我国全面启动实施 “互联网 +” 行动。十年来,我国互联网取得飞速发展,互联网应用生态日益繁荣,已全方位渗透到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等领域,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消费变革以及民生改善的关键力量。
从 “互联网 +” 到 “人工智能 +”,这是信息技术革命的持续深化。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皆属通用性技术,在应用中都呈现出模式新颖、迭代迅速、对传统业态改造能力强的特点。“互联网 +” 的核心在于 “连接”,凭借网络连接实现信息传递,达成生产过程的流程重塑与效率提升。而 “人工智能 +” 则是在 “互联网 +” 的基础上,增添了认知能力,实现从单纯的 “信息连接与扩散” 向 “知识运用与创造” 的跨越,进而以更具颠覆性的力量,推动生产要素重新组合、价值创造方式升级、组织形态转变以及社会治理模式革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为全面、系统且深刻的变革。
随着技术的迅猛迭代,人工智能已展现出较强的通识能力,从以往只能针对特定场景完成特定任务,进化到如今能够 “举一反三” 完成普遍性任务,技术通用性显著增强。当下,人工智能产业正处于全球格局重塑的关键时期,技术研发从单一突破迈向体系化创新;开源生态加速知识共享,与闭源模式相互补充推动技术蓬勃发展;应用场景从消费领域逐渐向科技、交通、医疗等各个领域渗透,垂直领域的落地能力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面对这一变革浪潮,我国启动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这不仅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向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迈进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且时机成熟。
把握推动 “人工智能 +” 发展的主要思路
依据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当前人工智能应用正从信息智能向物理智能深化发展,生物智能也将成为未来重要的应用形态。这种演进趋势由人工智能技术成熟度、业务复杂度以及产业基础条件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需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科学规划、精准施策,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应用实现创新发展的 “加速跑”。
坚持前瞻谋划:人工智能作为一项具有革命性的技术,将对经济社会的长期运行逻辑产生重大影响。《意见》面向 2035 年,提出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总体目标;针对 2027 年和 2030 年,分别设定了新一代智能终端与智能体应用普及率、智能经济发展水平等阶段性目标。通过这些目标的设定,有助于在人工智能技术的不确定性与发展的确定性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点。
强化系统布局:“人工智能 +” 并非单纯的技术创新,而是涉及经济、社会、治理等多方面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强化系统思维,做好统筹协调。例如,在追求人工智能技术红利的同时,要防范 “智能鸿沟” 问题;在利用人工智能提升传统岗位生产效率时,要积极应对算法歧视和结构性失业风险。《意见》从全局视角作出安排,既明确了人工智能应用的重点发力方向,又从多个维度构建适应人工智能应用发展特点的制度框架,推动 “人工智能 +” 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突出分业施策:当前,人工智能在不同行业领域的应用存在差异。这就要求推动 “人工智能 +” 必须紧密结合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采取 “一业一策” 的方式,避免盲目无序发展。比如,对于智能网联汽车、金融等应用风险较高的行业,要针对性地强化科学监管和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养老托育、医疗健康等应用技术难度较大的行业,要加大对自主人形智能机器人、脑机接口等技术的研发力度。《意见》聚焦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六大领域,给出具体发展指引,为后续细化制定分行业实施意见奠定基础。
推动开放共享:实现 “人工智能 +” 的深度赋能和广泛应用,离不开开放共享的全球发展生态。因此,《意见》提出,加强 “人工智能 +” 全球合作,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促使各国广泛参与治理框架的构建。
确保安全可控:新生事物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人工智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既包含因自身技术特性引发的数据投毒、算法黑箱、模型幻觉等风险,也涵盖在应用过程中被恶意伪造、滥用、误用等风险。《意见》对此作出专门回应,提出加快提升安全能力水平。一方面,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
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未来,需要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意见》落地生效,共同谱写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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